2015年湖南株洲市株洲县教师招聘73名公告(3)
(五)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长120分钟,总分数为100分,面试采用百分制。
2、笔试具体实施办法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内容
笔试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
(3)笔试时间:2015年 7 月3日上午9:00至11:00。
(4)笔试地点:株洲县职业中专
县教育局统一制发准考证,报考人员于笔试当天凭有效身份证到考点的考室领取(由监考人员发放)。
3、面试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纳入面试范围。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所应聘学段教材内容,课题由应聘者在指定的范围内抽取(留40分钟给考生准备)。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实际操作水平,了解其教育教学基本理念、个体素质、仪表教态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幼儿园园长、幼师的面试按幼教管理和幼师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7 月10日,考生签到时间为当天上午7:3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面试地点:株洲县职业中专。
笔试、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受组织部、纪委、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成绩合成
音(含舞蹈)、体、美三个专业的应聘者按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其它职位的应聘者按笔试60%和面试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前。不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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