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14人公告(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4日至7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彭水县教委
联系人:张丽维 联系电话:023-78448691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的《彭水自治县2015年公开选聘教师进修校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或职称文件)、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3张,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登记。
4.开考比例:拟选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选聘。其中,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在彭水县教师进修校确认报考岗位后领取准考证。
工作经历、年龄的截止时间均算至2015年7月13 日。
本次选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所需材料不变,同时须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科目测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6日下午14:30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彭水县教师进修校。
(2)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2.面试
面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选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经核准放宽比例的岗位以及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及答辩的方式进行(报考书法教研员须现场展示书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7日上午8:30在彭水县教师进修校面试。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报考学科任教年限、教龄、笔试成绩高(长)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则加试笔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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