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4)
九、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达不到1:2的比例又没有递补对象的无竞争性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可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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