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开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7人)(2)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9:00至7月30日17:00
报考者登录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信息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反馈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2015年7月27日至7月30日
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15年7月30日17:00。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5年7月31日17: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打印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17:00,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15年8月6日9:00至8月8日9:00期间登陆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5年7月31日17:00前到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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