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开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7人)(4)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8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
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其笔试成绩按照其本人实际考试的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公布。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应试者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等方法分类进行,满分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按计划进行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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