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名)(2)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7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3:30--5:30。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3、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笔试费用。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材料由招聘单位在8月3日前报市人社局事业科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审核。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公共笔试成绩增加2分。
6、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可于8月3日(周一)上午到招聘单位改报其它岗位。需要办理退费的人员请于8月3日(周一)上午8:30--11:3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胜利中路35号)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退费手续。
7、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和笔试费收据,于8月6日(周四)工作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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