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新乡市延津县公务员考试选调22人公告(2)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将于2015年7月22日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省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2015年7月24日08:00至8月1日18:30。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到延津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须填报《2015年延津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报名时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选调、年度考核等次及中共正式党员证明(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章);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章);
(4)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5张,同底版电子照片一份(JPG格式)。
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通知单位党组织。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选调办组织实施。
1、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重分,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重分,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写作,写作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选调后是否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如有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报名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外县选调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工作住房等优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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