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物资学校招聘15人公告(2)
1、笔试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2、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50分,折算后按百分制计入总成绩。
3、笔试时间:2015年9月13 日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以及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招聘单位按照《贵州物资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公告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4、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地点:贵州省物资学校人事科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四)面试
面试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1、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包括试讲和现场答辩。其中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50%,现场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50%。
2、行政管理人员面试包括能力测试和现场答辩。其中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50%,现场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50%。
3、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布,不作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5、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五)总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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