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葫芦岛市连山区教师招聘60人公告(3)
(七)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报考资格条件不真实的;
3、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录取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连山区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议的予以录取。
五、其他事项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2015---2016学年度招录学科教师分配表,自主选择学校。在农村学校工作期至少5年,5年内不允许借调、调转。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教育局会同编委办、人事、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辞退。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区教师招聘考试。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被取消资格的名额不再递补。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如留存通讯方式不畅通,在招考过程中出现失去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429-2122524 0429-2122520; 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429-3329097。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录工作。
方案未尽事宜,由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此方案解释权: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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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