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瑞昌市选调30名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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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暑期从农村小学选调30名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30名)
岗位 | 小学语文 | 小学数学 | 小学英语 | 小学音乐 | 小学体育 | 小学美术 |
名额 | 10 | 10 | 6 | 2 | 1 | 1 |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生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服从安排,遵章守纪。
2.具有国家承认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3.编制在农村学校满5年,且有2年班主任经历,坚持在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
4.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的。
5.农村小学教师身份的确定:以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为依据,且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城区学校(不含赛湖学校、桂林中心小学)从农村学校借用的初中教师可报考城区学校小学岗位。
6.赛湖学校2009年分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自愿回流赛湖学校的教师须报考,相应学科笔试成绩须达到该学科平均分,且经考核合格。
三、选调办法
(一)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由现工作所在学校对照相关条件对报考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持“三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一寸彩照2张,以及现工作所在学校签署意见的报名登记表,以学校为单位于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4日到瑞昌市教体局人事科集体报名(不接受教师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城区学校借用教师必须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报名费200元,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二)公布加分。
1.荣誉加分(2012年8月—2015年7月)。
⑴①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省部级加6分,地市级加4分,县级政府表彰加2分,瑞昌市教育局表彰加1分。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分别加6分和4分;九江市级分别加4分和2分;县级分别加2分和1分。
⑵①②项可累计加分,①②项中的各小项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值。(符合加分条件教师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并与相关文件核对)
⑶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教师,在报考时把加分内容填入报名登记表中“何时受过何种奖励”栏中,并提供证书原件由所在学校上交人事科验收,笔试开考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2.教龄加分
教龄以人事档案(教龄批件)为准,五年为起点,教龄6年以上(含6年),每年折算0.3分,教龄加分直接计入总分。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每学科卷面总分为100分。
领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17日各报考教师本人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考试时间:2015年8月18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核。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与加分合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名单。如遇总分并列,则以笔试成绩排名确定。
(五)确定调动名单。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录取,考试成绩为笔试成绩、荣誉加分、教龄加分三项得分之和。录取分数线根据报考层级和不同学科确定,调动教师实行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选择报考学科对应的城区学校)。实行举报制,做到有报必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无论是调动之前还是调动之后,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不予调动,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选调教师考试。
(六)办理调动手续。确定选调录用对象后,8月中下旬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录用教师调动工作单位后,其岗位设置按照《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赣人社字[2010]408号)文件精神办理,即“调入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单位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如现单位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该聘期满后,须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重新竞聘上岗,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选调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邵九思
副组长:蒋贤智、陈思明、邹庆柏
成 员:曹利民、谈华众、钟向宏、张爱国
五、其他事项
(1)选调公告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瑞昌报》公布,教体局人事科QQ群(110955025)公布。
(2)报名表样表从教体局人事科QQ群(110955025)共享里下载。各校报名时交一份纸质表,同时汇总表上传一份电子表到人事科(邮箱:rcjyrs@163.com)。
瑞昌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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