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7人)(2)
4.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凡招聘岗位
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本岗位招聘人数。
(三)考试
1.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博士研究生报考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由省农业厅统一组织,面试在省农业厅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和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河南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布。
2.成绩的计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总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应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在河南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进行面试加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按照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省农业厅人事处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农业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经省农业厅人事处批准后报人社厅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