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泾县县直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选聘25人公告(2)
五、选聘的方法、程序和时间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考核、公示、调聘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泾县教体信息网、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公布公开选聘的岗位、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因县人社局网站、县教体信息网整改,今后信息发布均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公开目录内发布)
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址:
http://60.173.67.232/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58058,人事信息栏目——事业单位招考和录取信息;
县教体局信息公开网址:
http://60.173.67.232/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5800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栏目——工作动态。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泾县县直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一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未达到此比例的,经领导组研定后,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数比例可放宽到2∶1,仍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将削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将通过网站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且资格审查已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处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考手续,逾期未办的视作弃权处理。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8月16日报名。
2.报名地点:泾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大楼102室)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同意报考证明》(由现任教学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编制所在学校与现任教学校不一致的,还需加盖编制所在学校的公章;借调到教体局机关工作的人员由教体局领导签名并加盖教体局公章。)
② 现场填写《泾县2015年县直中小学选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③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三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 现任教学校出具的在农村学校从教三周年及以上的证明(任教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借调到教体局机关工作的由教体局出具的在农村学校从教三周年及以上的证明(任教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
⑤ 专业条件仅符合“近三年任教学科与选聘学科一致”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近三学年(2012-2013、2013-2014、2014-2015)经学校验证的学校总课表、个人任课表及本人任教学科的备课笔记。
⑥ 符合边远学校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需详细说明任教学校及时段),由现所在学校签署审核意见,报县领导组办公室核准、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加分。(边远学校名单见附件2)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a.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县情等方面;b.计算机相关内容,要求掌握计算机技术和基础知识;c.作文,主要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2015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于8月19日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① 笔试成绩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基础知识》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教育基础知识》成绩×60%。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在泾县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相关栏目另行通知(具体网址见发布公告的说明)。
2、专业测试人选的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人数依据同岗位笔试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选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专业测试。
3、专业测试分值及程序:专业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分现场撰写教学设计和无生上课两个环节,其中,现场撰写教学设计占10%,无生上课占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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