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办招聘16名社区网格员招聘简章(2)
2.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嘉莲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嘉莲街道办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由嘉莲街道办事处发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总分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次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嘉莲街道办事处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嘉莲街道办事处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嘉莲街道办事处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区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嘉莲街道办事处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嘉莲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嘉莲街道办事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嘉莲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该批次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嘉莲街道办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及聘用结果由嘉莲街道办事处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社区网格员每月实发工资约为2500元,并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及养老、失业、医保金等。具体待遇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
5.其他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情形。
(三)年龄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5年8月19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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