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望谟县城中小学补充教师考调124人公告(2)
3、因违法被司法部门立案侦察或正在立案侦察的;
4、因违反社会治安被司法部门拘留或处罚的;
5、违反校规校纪等被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
6、有过严重体罚学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7、身体状况不符合考聘学科岗位要求的;
8、在2015年望谟县教育局组织的中学师生同考中,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任教师成绩低于90分的;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科任教师成绩低于60分的;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任教师成绩低于90分的;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科任教师成绩低于60分的;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任教师考试成绩低于90分的;政治科任教师成绩低于45分的;历史科任教师成绩低于45分的;物理科任教师成绩低于54分的;化学科任教师成绩低于36分的;
9、在2015年教育局组织的小学教师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
10、新录(聘)用未满两年的;
11、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七、实施程序
考调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依照自己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若多报,则取消考试资格。《考调方案》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和望谟县教育局教育系统QQ群进行公布。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19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费:100元/人。
报名方式:学校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为确保乡镇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凡个人报名的,须持有现所在学校、中心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教师要提供2015年望谟县教育局组织的中学师生同考和小学教师业务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原件;一寸同底照片3张。
报名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8月20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25日8:30—18: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内容:
(1)报考高中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高一至高三现行教材学科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合卷,总分100分,其中学科基础知识占70%,《中小学生职业道德修养》占30%)。
(2)报考初中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初中七至九年级现行教材学科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合卷,总分100分,其中学科基础知识占70%,《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占30%)。
(3)报考小学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小学一至六年级现行教材学科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合卷,总分100分,其中学科基础知识占70%,《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占30%)。
3、笔试成绩公示时间:2015年8月27日—29日。
笔试成绩划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二)面试
面试依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某一学科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但不足2:1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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