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广州美术学院招聘18人公告(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
(5)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6)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7)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8)两名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同行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格式见附件2);
(9)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还须提供《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10)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以上复印件1式1份,按顺序左侧装订(请在封面注明:应聘材料:岗位代码,岗位,应聘者姓名)。
3、报名成功以网上注册填报成功为准,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为依据;因网上填报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http://rsc.gzarts.edu.cn/zpb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国内应届毕业生包括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2015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于2015年9月25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请注意登陆查询。
五、考试
考试采取初试+试讲+复试(成果展示+答辩)的形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初试。
当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5:1(含)时,可直接进入试讲。
当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超过5:1时,用人单位组织初试。
初试可采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具体事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初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初试为面试的当场公布成绩,初试为专业技能测试的于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公开招聘网站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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