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兴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0人公告(2)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增加笔试环节职位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增加笔试环节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 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核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五)综合成绩计算
增加笔试环节职位的,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未增加笔试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女新闻播音职位,按试镜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综合成绩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者,则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相关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者,则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为自考核工作开展之日起至30日内)。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拟引进人员将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引进人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原则上安排在乡镇工作(女新闻播音员安排在县广播电台工作),实行先试用后聘用,试用时间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能够胜任工作的,直接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按《干部任用条例》相关规定和程序,优先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
五、工作纪律
1、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2、本次引进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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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下半年兴山县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2.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加分申请表
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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