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30人公告(2)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2.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附件2《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招聘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名确认并缴费后,专业技术岗位(01至16职位)按实际报名合格人数开考;管理岗位(17、18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考单位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办理退费手续。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
6.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7.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01至16职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报考职位专业知识;管理岗位(17至18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三)总成绩计算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01至16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法计算。报考管理岗位(17至18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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