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市公务员考试研究生专业(学科)指导目录(4)
三十一、仪器科学与技术类
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三十二、材料科学与工程类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
三十三、冶金工程类
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
三十四、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
三十五、电气工程类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三十六、电子科学与技术类(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三十七、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三十八、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
三十九、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四十、建筑学类
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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