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警卫局政治处接收大学生计划
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警卫局政治处接收大学生计划中规定,本次上海公安招警考试计划招聘若干名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的本科、硕士研究毕业生,具体招考条件请看招考公告。
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警卫局政治处接收大学生计划
上海市公安局警卫局政治处系上海市公安局所属现役单位。现根据2016年接收大学生计划,招收学业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较优秀,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的本科、硕士研究毕业生若干名。
一、学科门类及优先专业
包括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医学、文学、工学门类。
本科优先专业是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应用心理学、统计学、临床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自动化。
硕士研究生优先专业是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除上述优先专业以外,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他专业亦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1、接收对象须为党员或团员,现实表现良好,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政历清白,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条件。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8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形协调,反应敏捷,符合公民应征入伍体检标准;双眼裸视力不低于C字表4.9;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在校期间曾入伍服役的,可适当放宽。
3、接收对象为参加统一高考入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主要专业课程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课程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预科生、专升本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休学半年以上,有境外学习生活经历的的毕业生,不在接收范围。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业实践上有突出成果的,优先接收。
三、待遇标准
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的接收对象,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四、报名及投寄简历方式
由学生本人按报名表样式填妥相关信息后,通过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或者直接向我局投寄。报名投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
相关接收信息已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上海发布”微信平台上进行发布。
报名表格投寄电子邮箱:jwjzzc178@163.com
联系地址:徐汇区康平路178号邮编:200030
联系人:吴海、朱健鸣联系电话:021-64153348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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