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0人)(3)
(2)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体检地点:昌平区医院(昌平区鼓楼北大街9号)体检中心,体检费自理。
(4)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业务培训及公示
昌平区卫生生监督所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业务集中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最终确定聘用人员,聘用结果通过昌平人才网和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身体状况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单位的任何岗位。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5.拟报名人员,请提前下载报名表,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
6.照片背后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并装袋上交,袋上标注本人姓名。
7.卫生监督助理员外勤工作多,工作强度较大。
8.本单位不提供食宿。
联系人:兰峰松、崔哲瑜
咨询电话:010-69745043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北京市昌平区局卫生监督所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