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聘500人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15年新疆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500人公告已经发布,本次新疆喀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招聘人数为500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2015年应届及历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机关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配偶;
4、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5、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驻疆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须为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参加自治区人才储备编制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编的工作人员;
3、列入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4、参加2015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已被确定为录取对象的人员;
5、2012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6、不宜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上限,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年龄规定35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79年11月23日至1997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年龄规定30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4年11月23日至1997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年龄规定25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9年11月23日至1997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5年新疆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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