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市运输管理处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2)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六)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市人才市场和市交通运输局组织。
五、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主要实地查访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派遣制工作人员,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才服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盐城市人才市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派遣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按《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日常工作安排和人员管理由市运输管理处负责。
七、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15-88886802(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886009(盐城市运输管理处办公室)
0515-88198701(盐城市人才市场代理部)
附件: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