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科目为试讲。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
(二)专业技能测试办法及测试时间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
(五)面试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六)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八)招考工作(自考核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8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回答此次二级学院副院长招聘的政策咨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其他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党委组织部:025-86176972 或025-86176991曹老师、张老师
人事处:025-86176916 或025-86176977陶老师、吕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监察处)监督电话:025-86176964
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rar
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待遇一览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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