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法:①试讲; ②面试;③专业技能测试
岗位编号为1-8号岗位参加试讲和面试;岗位编号为9号岗位参加试讲、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 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在合格人员中,各招聘岗位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除应聘岗位编号为1-8号人员外,面试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3)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岗位编号为1-8号岗位按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岗位编号为9号岗位按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按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复审,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4)未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7-83808030
联 系 人: 陈 亮
六、招聘工作监督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7-83808022
联系人:卢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0520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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