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71人公示公告(2)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测试两个科目,第一科为公共知识,第二科为专业知识,均实行百分制,为闭卷考试。县委党委教师职位和不限专业的职位只考公共知识;有专业要求的职位,测试两个科目,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为100分。
笔试范围、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确定,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 2016年1月16日(周六),8:00—9:30考公共知识,10:00—12:00考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月14日(周四)—1月15日(周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局)领取。
2、业务水平测试
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节目制作两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业务水平测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没有达到1:5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业务水平测试。播音主持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为试镜,节目制作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为节目制作,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试教两种方式进行。党校教师职位面试采用试教方式,其他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对象,根据折算后的笔试、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县委党校教师职位报名因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如果笔试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同一套试卷所有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如果面试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
4、成绩合成与排名
(1)无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
(2)有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的3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4)笔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纪委(监察)、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纪委(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后,因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聘用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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