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城门诊部招聘2人公告(2)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http://www.gzucm.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港澳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我校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核结果和笔试安排,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以网络公告(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的形式予以公布,请注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岗位能力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按100.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60.00分以下的不得参与岗位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岗位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公布。
(二)岗位能力测试
1.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能力测试满分100.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岗位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00分,70.00分以下的不得参与面试。
4.岗位能力测试合格的,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
5.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以及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于岗位能力测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招聘信息栏予以公布。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
1.心理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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