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诚聘技术人员4人公告(3)
(2)笔试内容
专业教师岗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教育基础知识;基建工程管理人员岗位: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方面专业知识。
(3)笔试总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原件和复印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身份证和户口本;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含答辩)加实操的方式进行。
(1)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进行答辩、实操,实操内容为与应聘专业相关技能测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需要准备教学辅助用具。
(2)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代表和相关专业的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3)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试讲、答辩和实操的总分均为100分,各单项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含答辩)×60%+实操成绩×4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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