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诚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3)
(1)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 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 身份证和户口本;
(4)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 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 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 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学生管理人员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1) 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参加面试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需要准备教学辅助用具。
(2) 面试评委小组由校领导、人事干部、专业部门负责人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3) 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试讲或答辩总分均为100分,各单项成绩计算方法为各面试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专业教师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学生管理人员面试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合格者不予聘用。
4.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五) 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严格执行。
(六) 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 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把有关材料报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根据审批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 有关问题的说明
招聘工作由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7-8120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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