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惠爱医院招聘73人公告(第一批)(3)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需求为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不受该开考比例限制,亦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直接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5、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2013】108号文精神,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开考。
6、招聘岗位中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博士不需参加笔试,但需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或“本科”的,博士若应聘该岗位需参加笔试;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高级职称可不参加笔试,但需符合开考比例要求;要求初、中级职称的,高级职称人员需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在面试前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6届毕业生可以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接受复查。通过复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要求,临床护理岗位的面试包括面谈和技能测试两个环节,面试得分为两个环节总得分,每个环节各占50%,其他岗位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资格条件要求为博士或高级职称的岗位可不限人数比例进行面试。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在笔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30%+面试*70%)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市委组织部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考察按照市委组织部等《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合格的其他人选。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三)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持有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在聘用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三)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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