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2)
7、报考人员的年龄和工作经历以本次招聘接受报名的第1日即2016年3月14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8、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地点为准。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请于2016年3月24、25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代领人持考生本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方可领取。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笔试成绩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东凤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东凤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3、面试由东凤镇政府组织实施,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东凤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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