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广州市气象局直属单位诚聘技术人员公告(2)
(3)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应试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广州市气象局人事教育处申请查分。每个应试人员只能申请查分1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4)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硕士”的,具有博士学位者须参加笔试;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开考比例要求。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2、资格审查与面试
(1)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名单的方法: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提供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应届)、就业协议书(应届)、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已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到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参加资格审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总成绩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上级主管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有关说明
应聘者所具有的专业、学历、学位以第一学历为准。其他资格条件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专业及专业代码采用《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应聘者所学专业应在专业目录范围内。
四、聘用及待遇
招聘主管单位在报请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具体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聘用职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工作的其他事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的网址为广州人事信息网或广州市气象局网站。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