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1000人)(2)
6、“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选调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截止2016年3月7日,应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16年3月7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服务性质,参加团中央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开发性金融、基层法院、检察院专项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服务单位放宽至县级。
其中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联络员,截止2016年3月7日,须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
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16年3月7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7、选调到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不受上述5、6条的限制,但应为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非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条件。
(三)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加分条件
1、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考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加5分;获得C类证书的,加3分。
2、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根据服务年限予以加分,截止加分审查时服务满2年的加2分,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加3分。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累计加分。加分最多不得超过8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或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 或219.151.4.99 )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在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6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考生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查询报考结果、报名确认及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考生须认真阅读《贵州省2016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所规定的选调对象、选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选调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成功后须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中的审核状态,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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