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省上高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定向招生公告
根据省水利厅、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大专)定向培养的通知》(赣水人事字〔2015〕4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上高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大专)定向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江西省上高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定向招生公告
一、招生、考试与录取
1、招生:具有本县户籍,已报考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理工类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考生报名时,需填写《江西省定向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签订2016年江西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考生承诺书,承诺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即自愿放弃高考其他批次录取资格,报名表和承诺书须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考志愿填报,不影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2、考试与录取:报考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根据省水利厅下达给培养学校以及各县(市、区)2016年度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数,在高考填报志愿之前,按考生专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和技术科目)四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以县为单位,按各县招生计划1:1的比例进行录取。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以数学、语文、外语、技术科目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二、定向生培养
定向生委托江西水利职业学院负责培养,学制3年(在校2年,回本县实习1年),专业农业水利技术。
三、定向生就业
定向生完成三年学习课程,成绩合格毕业后,经县有关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聘用到基层水利部门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学习期满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定向生,将终止或取消协议,责任自负。
四、报名方式
考生携带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于2016年3月14日至20日到上高县水利局(县行政中心大楼1001室)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5-2511197、13879560258
上高县水利局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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