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党校招聘和遴选教师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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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党校招聘和遴选教师10人公告
大兴安岭地委党校为解决党校教师短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经地委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遴选党校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遴选岗位及人数
教师10名。 其中面向全区在职人员遴选5名;面向非在职应往届毕业生招聘5名。
二、招聘、遴选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招聘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政治教育、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哲学及相关专业毕业。专业参考《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目录》。
3、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公开招聘教师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公开遴选教师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遴选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一)考试
1、笔试:主要以《申论》形式,考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满分100分。
3、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 体检和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 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调动手续,试用期一年。
如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本人受过刑事处分或党纪、政纪处分,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及其它有关事项
报名携带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在职人员报考需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报名时间:2016年 3月 16日-18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4:30-16:30。
报名地点:大兴安岭地委党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7-2176178。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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