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答疑
2016年公务员联考已经有多个地区发布了公告,考生报名也在陆续展开。面对这么多地区的公务员考试报名,以及接下来更多的联考地区职位表,很多考生一时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报考哪个地区的公务员考试。下面华图小编就来讲一讲考试报考政策答疑,供考生参考。
2016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答疑
1、2016年公务员考试招录对象是什么?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14、2015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基层公益岗位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项目生”)。
(3)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2、报考公务员考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和法检系统部分职位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法警的年龄、身体条件及政审条件;
(10)项目生报考必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标签: 2016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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