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100人公告(2)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3.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复查的时间为2016年4月8日。地点:吉林省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中央西路八道街)。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iping.gov.cn)、四平人才工作网(www.sprc.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九、政策待遇
依据《中共四平市委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攻坚计划的意见》(四发〔2016〕2号)规定,引进人才应与我市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引进后享受以下政策。
1、编制待遇。给予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生活补贴。对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2万元、15万元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内发放完毕。
3、住房补贴。6年服务期内,对由域外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确需租房的,免费提供高层次人才公寓,公寓未建成前,提供每月600元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四平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
4、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5、调任提拔。引进人才纳入副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为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www.jlrc.com.cn)、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iping.gov.cn)、四平人才工作网(www.sprc.gov.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
四平人才工作网(www.sprc.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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