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1200名(3)
五、任职方向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在村工作一年以上、考核称职、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或组织任命的方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竞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1、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同步提高。
2、在村任职期间,办理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3、到2018年具备省选调生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18年省选调生定向选拔。
4、2019年起,具备条件的,每年可参加当年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定向招录或省选调生定向选拔。
5、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7、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七、管理及服务
1、大学生村官不是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党团关系转至任职村。大学生村官要坚持工作在村,必须在任职村参加考核、发展党员,聘期内不得调整任职村,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截留或借调大学生村官。
2、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1个聘期为3年。每年进行一次百分制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续聘、解聘、公务员招考、选调生选拔、事业单位招聘及享受有关激励政策的重要依据。当年考核不称职的,解除聘用合同。
3、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4、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免费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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