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0人公告(3)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莱山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675
监督电话:0535-6891572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
公告、公示网站:莱山教育网(http://www.laish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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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烟台市莱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2.2016年烟台市莱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doc
4.2016年烟台市莱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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