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省新余市省属重点中学教师招聘13人公告(2)
3.现场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市)就业处B111。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市)就业处B111。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报考岗位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④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⑤全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⑥简历2份,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
⑦在校学习期间各类专业比赛、成绩获奖材料等;
⑧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4.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面试
1.现场面试时间:2016年3月30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形式:考官自由提问3-5个问题,面试时间10-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素养、求职动机与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3.确定聘用人员。坚持免费师范生优先、紧缺专业优先、硕士研究生优先的原则,注重能力与水平,由考评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分岗位对应试者进行评议,打出面试分值,提出是否聘用意见。
4.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学校与表现优秀并经考评小组一致同意通过的应聘者签订《全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聘用与管理
1.在体检、聘用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其空额不递补。
2.拟聘用人员,待体检合格后方能聘用。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9号)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其空额不递补。
3.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于2016年8月30日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持教师资格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