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永州市道县教师招聘353人公告(4)
八、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道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实行县管校聘,服务期5年以上。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九、招聘人员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编制管理:招聘的教师为道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待遇:
1.招聘的教师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在乡镇学校和村小任教的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
2.根据永政办发〔2005〕26号文件规定,我县公开招聘的教师不收入编、城市增容、企业解困和上岗押金等费用。
(三)工作安排
1.县城小学教师安排在县城小学任教。
2.农村小学教师安排在农村小学任教。
3.农村小学教学点教师安排在农村教学点工作。
4.初中教师安排在县城初中任教。
5.高中教师安排在道县一中任教。
6.工贸学校教师安排在永州工贸学校任教。
7.特殊教育教师安排在特教学校任教。
8.学前教育教师安排到县城幼儿园或农村中心幼儿园任教。
具体到校的岗位由道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缺编情况制订,并进行公示。拟聘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道县教育局提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行选择岗位。
十、有关要求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所有报名人员要与县教育局签订诚信协议。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规定,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
(二)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道县纪委:0746-5236101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6-5211289
中共道县教育局纪委、监察室:0746-523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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