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黔西南州贞丰县招聘驻村扶贫工作人员公告(50人)(2)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8日--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3、考务费:100元/人。
4、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2016年毕业的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村干部须持本届和上届的当选证书或乡镇党委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贞丰县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团县委或县引导办证明。填写《贞丰县2016年公开招聘驻村扶贫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须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与笔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5月13日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及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3、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子女除外);
4、退役士兵加10分。
(三)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贞丰县2016年公开招聘驻村扶贫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内填写加分类别及分值,报名时未填写加分信息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提供县卫生和计生局出具(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证》、有效《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总分120分)
2、笔试时间
2016年5月15日 下午3:00—5: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j.gov.cn)公示。
4、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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