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潍坊诸城市聘用制教师招聘356人公告(2)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
3.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所报专业(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应聘专业(岗位)。报名时只需填报到专业(岗位),不需报具体单位。
(2)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10人及以下1:3,10人以上1:1.5)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聘用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相同专业(岗位)相应的另一方,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再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岗位)。报考取消聘用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专业(岗位)。
(3)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5月1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初试、面试和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初试。聘用计划数在15人及以下的,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1:5的比例确定,聘用计划数在16人及以上的,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超过上述比例的招聘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具体要求和安排在网站上另行公告。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初试结束后在网站上公布。
初试定于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教学素质和能力。试讲内容为各招聘专业初中现行教材(含经济学校音乐岗位),其中,学前教育为幼儿园现行教材,小学教育、经济学校和福田汽车职业中专岗位为结构化面试。试讲前考生备课40分钟,试讲10分钟,试讲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试讲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为保证试讲成绩的公平、公正,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需使用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试讲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试讲成绩×修正系数(本专业全部考生试讲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试讲组全部考生试讲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为保证应聘人员素质,试讲成绩设置最低分数,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范围。
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定于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考务费40元。
笔试定于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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