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甘孜州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337名)(4)
八、体检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按照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专业学科》、《藏语文》(或加试《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弃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考察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十、公示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甘孜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组织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
结束,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依次排名,组织拟聘用人员通过选择去向派遣会现场自愿选择去向(除德格、色达两县偏远乡村小学教师岗位外,其余岗位全部选择到县;德格、色达两县偏远乡村小学教师岗位,待新聘用人员到县后,由德格、色达两县自行组织选岗,落实到具体学校),并对拟聘用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县安排工作。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未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四川省藏文学校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文专业毕业生、西南民族大学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在到岗后的两周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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