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64人公告(3)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卫计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区人社局、区纪委全程监督。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区卫计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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