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湘潭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17人公告(2)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015年6月24日8:30—12:00,14:30—17:00。
报名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原市人事局)一楼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湘乡市人才交流中心、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股。
报名时请持《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1),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时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募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报考资格或不予招募。
2、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30日—7月1日8:3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三楼312室)
3、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募计划与面试考生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标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
5、考察
考察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协调工作管理办公室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6、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招募对象。拟招募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湘潭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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