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郴州市临武县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2)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带好本人身份证在笔试前一天到临武县人社局二院三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原县人事局:向阳路80号)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6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7日18::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7月8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7月下旬在临武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4.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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