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150人公告(3)
七、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成绩计算方法:
1、新晃县一中教师师大考点职位直接将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2、其他岗位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分值100分。新晃县一中教师新晃考点职位、乡(镇)学校幼师职位、新晃县乡镇学校初中理科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新晃县城乡规划管理站岗位、新晃县乡镇建设管理站岗位、新晃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三、新晃县检验检测中心岗位、新晃县建设项目预算审计中心岗位、新晃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一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新晃县乡镇国土所专技人员二岗位和财会人员岗位、新晃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岗位、新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岗位、新晃县乡镇财政所岗位、新晃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二、四、五、六、七、八岗位、新晃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工作人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新晃县卫计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综合成绩;新晃县电视台工作人员岗位、乡镇国土所专业技术人员一和网络技术人员岗位按笔谈成绩占30%,现场实际操作成绩占7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考专业知识科目)按1:1的比例确定。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二)考察(政审)人选依据体检合格对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对象放弃的,以及考察对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三)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时间:定于2016年8月中旬。
九、公示
(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城广告宣传栏、县人社局的政务公开栏及县人民政府网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三)公示时间:定于2016年8月下旬。
(四)设立招考聘用监督小组,由县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单位监督员联系电话
县委组织部舒中美6222555
县纪委胡淋坤6223899
县人社局杨明周6223506
县教育局杨剑云6221133
县卫生局杨汉中6222458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