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赣州市宁都县选调农村教师80名到县城学校任教公告(2)
6.报考县城小学教师岗位学历、任教条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任教。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岗位不受所学所教专业限制。有一学年及以上村小学工作经历。
7. 报考县城特教学校教师岗位学历、任教条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任教小学语文或数学。有一学年及以上村小学工作经历。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因计划生育等各种问题正在立案审查者。
(2)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者。
(3)本学年(即2015年9月1日—2016年6月20日)请病假、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含3个月)者。
二、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7月4日(双休日照常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4日下午6: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4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
(1)《宁都县2016年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报名登记表》(交一份,见附件)。在宁都教育网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编制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编制所在学校与工作所在学校不一致的,两个单位都必须签署意见并盖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其它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网上报名,免收报名费,报名者(以下简称“考生”)需现场照相以提供准考证照片信息。
5.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之比未达到2:1的学科岗位,其岗位数作相应调减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1.由县教育局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教龄以教师个人档案记载为准,学历等证件以原始证件为准。
2.考生需将报名表原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依次叠放交给工作人员审查,复印件留档。
3.资格审查从报名时间开始,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
(三)笔试(满分200分)
1.笔试时间、科目、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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