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乌鲁木齐三支一扶招募大学生90人公告
2016年新疆乌鲁木齐三支一扶招募大学生90人公告已经公布,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乌鲁木齐三支一扶招募大学生90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实施自治区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发〔2016〕56号)文件精神,乌鲁木齐市决定继续开展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数量
自治区给我市下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为90名。
(二)招募对象
新疆户籍择业期内(2013年至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1、6月12日至7月20日(报名、笔试)。毕业生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xjggjy.com/)填报个人信息,并审核。组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名额的1:1.5进行招募。
2、7月29日至7月31日(材料报送、数据上传)。各区(县)统一报送《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按照考试考核的名次进行排序)、报到证原件和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证影像等相关材料。
3、8月5日至8月15日(体检)。经过自治区审核通过的大学生,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体检。
4、8月16日至8月30日(岗前培训)。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集中组织体检合格的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5、9月1日(上岗)。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集体举行新招募大学生出征仪式,统一组织上岗。
三、待遇和保障
1、从2015年9月1日起,“三支一扶”人员按照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给予工作生活补贴。服务期间,将按时足额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从“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费中代扣代缴,单位缴纳部分由市就业专项经费中支付。
2、各区(县)财政承担统一购买“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并在中央财政专项补贴的基础上,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发放每月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助。
3、从2016年起,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基层服务单位要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二)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由乌鲁木齐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4639654
乌鲁木齐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