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54人公告(2)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到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有关事项再另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
(2)笔试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初中教师岗位为高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40分)和初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60分);小学教师岗位为初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40分)和小学课程相应学科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8月3日 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沱江镇中学。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日至8月2日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领取。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均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或达到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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